陇南日报
2018年06月14日
第01版:要闻

我市出台实施方案

引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本报讯(记者马鹏洲)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加快构建我市政策体系,引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提出了目标及具体实施措施。

    《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实施“433”发展战略,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这一主线,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与农业产业政策、脱贫攻坚政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政策等相结合,形成比较完备的政策扶持体系,引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更好发挥带动农民进入市场、增加收入和建设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

    《方案》要求,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支持基层先行先试,健全政策执行评估机制,发挥政府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方案》强调,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要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金融信贷服务,不断扩大保险支持范围,全面提升市场营销水平,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等一系列措施,促使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支持体系、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绩效考核评估制度等政策制度基本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主动适应市场能力和引导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显著提高,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引领作用持续增强。到2020年末,全市培育市级重点龙头企业200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30家;建成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20家,市级以上示范社400家,县级以上示范社1200家;建成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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