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日报
2018年02月14日
第01版:要闻

我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释放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两当县鱼池乡党委书记骆炜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4月,两当县鱼池乡在召开2015年度经济工作会议期间,违规提供白酒供参会人员饮用。2017年6月,陇南市纪委给予骆炜党内警告处分。因参与和支持单位违规公款吃喝,鱼池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康晓棠和人大主席杨亚涛被诫勉谈话,党委委员、党建办主任张涛被提醒谈话。

    徽县粮食局原党总支书记、局长白彬违规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6月至12月,白彬公款报销违规公务接待和个人吃喝费用共计10155元;利用职务之便,安排单位驾驶员驾驶长期借用下属单位的公务车辆回老家过春节、探望父母及女儿,并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892元。2017年11月,徽县纪委给予白彬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徽县中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张晓龙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2013年8月至12月,张晓龙4次安排单位财务人员累计购买34319元土特产、烟酒等礼品,用于单位接待及赠送他人。2017年11月,徽县纪委给予张晓龙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徽县监察局给予其撤职处分,并降低一级岗位等级,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西和县兴隆镇磨石村村委会主任王银儿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王银儿在申报本村易地搬迁户和办理精准扶贫贷款过程中,收受村民王某某等人赠送的价值1000元的烟酒等礼品。2017年11月,西和县纪委给予王银儿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收受礼品责令退还。

    礼县肖良乡肖良村党支部书记王新学、村委会主任王随心、村文书王育新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用于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5年,王新学、王随心、王育新三人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并将其中4454元用于吃喝。2017年7月,礼县纪委给予王新学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王随心、王育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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