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2年04月28日
第10版:时事

清算公告

2021年12月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甘01清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甘肃兰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兰州常柴西北车辆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3月7日作出(2022)甘01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彭振华、崔训波、田旺军、毕学义共同组成兰州常柴西北车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的清算组。兰州常柴西北车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以书面形式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兰州常柴西北车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者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清算组联系人:马松坡、王海涛,电话:18793187671、18909449575,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859号黄河印象商务大厦25楼。

特此公告

兰州常柴西北车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2年4月28日

版权声明

《甘肃日报》(数字报)的原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每日甘肃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甘肃日报》(数字报)所登载、发布的原创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2022-04-28 1 1 甘肃日报 c312030.html 1 清算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