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甘肃安顺医药商贸有限公司、兰州灵捷物流有限公司:我公司与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两案,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将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永昌路150号一楼及十楼房屋交付至我公司。执行时,我公司根据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的要求保管你公司在上述房屋中遗留的物品。现保管期限已届满,请甘肃安顺医药商贸有限公司、兰州灵捷物流有限公司在本通知登报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房屋中遗留的物品全部取回。联系人:刘山宝,电话:13209461657。
特此通知
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19日
甘肃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6201011117463号合同专用章磨损严重,声明作废。
遗失 徐德生622220290191号执业药师注册证,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