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庆阳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安志鹏)按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等、对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对销售自产自销农产品的农业企业免征增值税……近日,庆阳市出台52条扶持政策,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恢复发展。
庆阳市针对普遍性面临的消费市场萎缩、经营成本上升、人工租金上涨、防疫开支增加、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出台了服务业普惠性、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公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纾困扶持措施以及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保障措施等8方面52条政策措施,涵盖财政补助、税费减免、金融信贷、奖励扶持、疫情防控等方面。
“这52条政策措施包括18条普惠性的纾困扶持措施、32条有针对性的纾困扶持措施、2条疫情防控措施,与省上实施方案相比,增加了多项奖励扶持措施:一是对发展潜力好、积极申报并成功入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予以奖励扶持;二是分级分类对新入库的养殖企业和种植企业予以奖励扶持;三是对达到标准的住宿餐饮企业和零售企业予以奖励扶持。”庆阳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宗廷佐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庆阳市将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六税两费”;对专门营业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当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净增长的县区,每净增1户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实现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净增长的县区,每净增1户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实现在库养殖企业和种植企业净增长的县区,按照一定标准每净增1户给予10万元或20万元奖励,全力支持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