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军
近日,为进一步抓好做实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兰州市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的工作要求,聚焦“四精”目标,探索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的新手段、新机制,积极与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沟通、主动衔接、创新工作、建立机制,通过“四协四融”举措,将以往股权转让过程中涉税和变更两个环节的“独角戏”转变为“协奏曲”,努力打造我省首次建立协作模式、设置税收前置、促进税收共治的范例。
制度协调
打造多渠道融合的精确执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为切实把相关法律规定落实到位,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兰州市税务局与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确定部门合作机制,形成执法工作合力。
从12月1日起,“先办结涉税事宜,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变更联合控管机制正式建立,即税务部门出具相关完税凭证资料作为股权变更的前置条件,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税务部门确认的股权转让所得完税资料并进行查验后,才能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这项举措为精准执法提供了制度支撑,从源头上加强了股权转让的税收征管,堵塞了征管漏洞,全面发挥了源泉控管作用。
科技协同
形成多主体融汇的精细服务
在充分利用网站、电子屏、公告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详细阐明具体申报流程和咨询渠道的基础上,兰州市税务局以“业务产生数据、数据反哺业务”为驱动,充分运用大数据优势,通过挖掘“金三”系统数据优势,获取和比对股权变更登记环节的信息,建立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电子台账,对所辖企业个人股东进行台账登记,将个人股东的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实时动态管理。
依托市场监管局端的登记信息,建立股权企业目录,实现风险甄别、提出预警和跟踪管理,逐步共建以税收大数据为基础、以风险数据比对为核心,对高信用、无风险纳税人不打扰,对低信用、高风险纳税人精准防范,实现各税种的协同管理,提高股权登记信息的利用效能,为促进精细服务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持。同时,针对转让价款不实、净资产确认困难等原因造成微利、平价、低价转让的问题,引入“评估”“公证”和“比对”机制,评审合议股权转让价格的真实性、合理性,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的转变,不断提升纳税人办事缴税的体验感、满意度,实现税法的公平公正。
数据协作
推动多要素融通的精准监管
弘扬团队精神,积极探索征管新体制、合作新机制,坚持内外资源结合、多种渠道并进等方式,打破信息壁垒,建立信息交换机制。
横向深化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切实强化全市税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间的信息交换,打通跨部门信息链条,充分挖掘不同行业、不同类型数据的“金山银库”。推动信息互联,依托双方信息化工作平台,通过流程再造和多维互动,打通部门间信息链条,建立信息交互机制,推动股权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共享的使用效能。
纵向加强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之间的情报收集与交换机制,实现系统内部信息共享、共用、共治。通过建立股权交易基础信息台账,及时跟踪企业股权转让申报或扣缴税款情况,适时开展内部核查,强化对股权转让各环节的审核,实现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管控,切实堵塞税收漏洞,努力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环相扣的多层次精准监管体系。
部门协调
促进多途径融洽的精诚共治
注重工作配合,强化对股权转让及变更行为的逻辑性审核、合法性审查和动态化管理,通过不定期开展政策解读、研讨案例、工作通报等方法,让税源管理人员、市场监管人员深入理解股权转让的法规政策,完善审核方式和技巧,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形成较为科学有序、过程可控的完整链条。
同时,积极拓宽渠道,通过获取第三方信息进一步明确协税护税部门的权利和义务,将股权转让的税收管理与市场监管的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对涉税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应对上来;提高税收风险事项处置能力,充分利用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建立健全个人信用档案、自然人诚信管理体系及联合惩戒机制的有利时机,对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股权转让的行为、不如实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自然人纳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将反面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全面限制,引导全社会树立诚信纳税意识。
针对大多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比较陌生、纳税自觉性不高等现状,兰州市税务局组建专业化团队,进一步加强股权转让的涉税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并告知不如实代扣代缴及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引导纳税人提高纳税遵从度,进一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实现全社会税收共治、规范税收秩序的目的。
目前,股权转让税收管理的各项协作机制正在有条不紊地深入落实当中,兰州市税务局将进一步健全股权转让税收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规范和提升全市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效,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良性运行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