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1年12月01日
第11版:综合

嘉峪关市多措并举推动河湖共管共治

本报嘉峪关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徐俊勇)今年以来,嘉峪关市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持续加强河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河(湖)长制优势充分发挥,河湖生态明显改善。

近年来,嘉峪关市建立健全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行政区域内双总河(湖)长组织体系,境内8条河流、15座水库、1座天然湖泊,全部由市级负责人担任河(湖)长,构建市、镇、村3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实现全覆盖管理。与张掖市、酒泉市签订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因地制宜建立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建立“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体系,组建河湖管护志愿者队伍,汇聚社会各界力量,常态化开展乱堆、乱倒、乱采、乱建等“四乱”问题整治,形成全市河湖共管共治工作格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平整河床,整治水域岸线“三清一平一整治”专项行动,有效改善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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