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刘成)11月16日,省医保局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决定自11月17日零时起,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样检测最高限价调整为40元/人次,5∶1混样检测和10∶1混样检测最高限价调整为10元/人次;第三方疾控检测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据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持续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集中采购,不断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检测服务价格,取得积极成效。目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试剂在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平台已调整为最新挂网价,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须通过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带量采购模块采购。
省医保局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平台采购价格及供应保障的监管;各疾控检测机构、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时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以采购电子化、信息化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