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0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对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2021年9月2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甘肃杰隆律师事务所担任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的清算组,清算组负责人为张润丁。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2.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3.与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有关的诉讼案件,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清算义务人应当向清算组移交相关资料;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房地产大厦15楼
联系人:张润丁、陈若兰
联系电话:18009467722 18100949569
特此公告
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