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云 张利军
作为服务型政府,只有让社会群体切实感受到政务公开服务,习惯于政务公开服务,才能构建良好的政企关系、政商关系、政社关系。
“放管服”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营商环境优化是“放管服”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政务公开是“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首要之举,包括权限公开、职能公开、流程公开、责任公开,而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模式、建设服务型政府等举措都需要依托信息化管理来实现。因此,信息化手段的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都极大影响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备性、透明度和互动性,也影响营商环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水平。
从当前实际来看,我省政务公开工作还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一是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通过政府平台获取的信息总量较低,营商环境信息化管理的内容建设、渠道建设和对外宣传还有待提升。二是社会群体政务沟通能力差异性较大,需要健全多类型、多层次的信息沟通方式。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加强社会服务导向的信息管理水平,要在服务精细化和信息管理创新方面下功夫。四是各级政府部门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勇气和力度,提高数据公开的主动性、完备性、及时性以及办事流程和进展环节的开放度,提高信息答复的质量。
为此,提出如下几条改进建议。
一是以社会群体的参与度评价政务公开工作体系的完整性。调研结果表明,无论是省直部门还是市州政府,政务信息查询次数越多的社会群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评价也越高,这充分说明政府部门在信息渠道建设、信息内容推送、多类型政策解读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切切实实为信息查询人员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反之,没有实际进行过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社会群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评价均低于平均值。因此,作为服务型政府,只有让各界各类社会群体切实感受到政务公开服务,习惯于政务公开服务,才能构建良好的政企关系、政商关系、政社关系,不断取信于民,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二是延展政务公开内涵。政务公开包括三层递进含义,即政府信息告知、政府与公众互动、政府与公众合作。政府信息告知过程中政府发挥主导性作用,信息传播是单向传递关系,主要用于权威信息和告知类信息发布;政府与公众互动过程中信息双向流动,信息的交流反馈特点明显,在政策问题构建、政策决策咨询、政策过程监督、政策效果评价中这种互动较为常见;政府与公众合作往往是针对某一具体公共问题形成的政府与利益相关者合作治理、社会群体进行公开监督的一种模式,通过政务公开平台让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到合作治理框架中,以公开、透明、群策群力的方式构建协同治理机制,可以有效促进公共问题的解决或改善。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社会宣传和推广。可通过政府自身的“两微一端”、大众传媒渠道、乡镇社区街道的户外宣传栏目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宣传与推介,内容包括政务公开平台的服务宗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用户信息查询的操作步骤,宣传推介形式可采用生动活泼、因地制宜、富有亲和力的文化传播类型,引导更多的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体关注和参与到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中。
四是积极主动学习经济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城市的政务公开工作,在信息分类设置、检索的精准性设计、人性化操作界面、各种依法公开信息的广度、力度、深度等方面都有很多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的经验,应该细致地总结归纳吸收,以引导和服务并重的信息化管理,更大效率地整合和利用信息资源,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是持续加强信息渠道建设。目前,多渠道建设依旧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依托大数据平台逐步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可通过基础数据信息库建设、大数据分析能力提升、信息推送机制构建三个步骤完成。这就需要现阶段一方面积极建设信息基础设施、融合信息基础设施,另一方面通过算法逻辑构建大数据分析和智能推送手段,实现精准的数据查询留痕追踪、关联信息链接推送、热点信息探究需求的信息效用目的。
六是构建需求导向的信息管理机制。建议以多种形式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分类分群整合发布,既包括现有的按照信息属性进行分类展示,也包括按照市场主体或社会群体身份进行分类发布。譬如,可以按照初创企业、成长型企业、成熟企业分类发布企业发展不同阶段应知应会的公开信息,也可以按照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分类梳理不同企业规模在发展中所需的公开信息等。在政务公开的办事大厅,建议实行首位接待员负责制,减少推诿扯皮,杜绝无人应答,提升办事效率,增强政务服务的工作满意度。
七是强化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将未纳入主动公开范围但符合法定公开要求的政府信息,按照一定程序转化为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活动过程。建议构建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实施办法,同一信息一年内被3名以上(含3名)申请人分别申请且相关行政机关已通过依申请渠道予以公开的转为主动公开;设置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专栏,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对于多次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的组织个人,纳入政府决策咨询顾问团。(作者分别为兰州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