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嘉峪关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徐俊勇)嘉峪关市8月26日完成2021年工伤人员长期待遇调整工作,各项待遇均已发放到位。
本次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费或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工伤人员,以及在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伤残津贴的企业工伤人员,参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不参加伤残津贴调整。调整标准后伤残津贴人均增加131元,护理费人均增加83元,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增加43元。
据悉,本次待遇调整涉及嘉峪关市工伤人员475人,累计发放金额达1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