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1年09月03日
第06版:时事

债权债务申报公告

甘肃陇天城乡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1年8月8日完成对宁县奥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县奥捷公司”)股权收购。为保障各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特公示告知如下事宜:

一、债权债务申报主体

与宁县奥捷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债务。

二、申报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

三、申报地点及联系人

申报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516号617-621室。

联系人:杨凯

联系电话:17726915870

四、申报需要提交材料

1.债权债务人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其中: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需提交设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债权债务人需提供债权、债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欠条、收据、发票、合同、工程结算资料、银行借贷凭证、裁判文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及相关资料。

存在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抵顶、连带责任等情况的,还应当书面说明,并提交有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债务人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律师申报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原则上只接受现场申报,不接受电子申报、电话申报、邮寄申报等申报方式。

2.债权债务人若未在公告期限内进行债权债务申报的,公告期满后不再进行登记确认,有关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3.债权债务人及其代理人需对提交材料及陈述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交伪造、变造等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虚构、拒绝陈述重要事实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债权债务人及其代理人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字并按手印。

特此公告

甘肃陇天城乡燃气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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