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剧作,是指按照对生活的体验、理解和评价,运用电影思维及其表现手段所进行的一种艺术创造。它涉及主旨立意、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方面。
电影剧作的出现早于电影剧本。早期电影在拍摄之前并没有电影剧本,最多只是一张用来体现未来影片骨架的文稿,如提纲、梗概之类。而在导演的构思和想象中,却已采用了一定的剧作原则。电影剧本的普遍存在是在有声电影问世之后,它从文学、戏剧、音乐、绘画以及电影本身汲取营养,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学形式。
在电影剧本产生之后,电影剧作原则既存在于剧本创作中,也存在于导演创作中。在编剧阶段,主要见之于剧本中;在导演阶段,则见之于影片中。剧本是未来影片的基础,导演据此进行艺术的再创造,所以在一般情况下,编、导基本上应是一致的。电影剧本应兼有电影性和文学性,不仅能供拍摄,也应可供阅读;既是一部电影作品,又是一部文学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