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金华
近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消息,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有着深层次的改革用意。这是提升国家治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把多头征收“归并”起来,构建起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征缴体制机制。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税费征收和资金使用混为一谈。比如,对于社保费,税务部门只负责征收,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工作都还是由社保部门负责。这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给税务部门的文件也明确,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由此可见,划转工作只是聚焦于征管部门的调整,而没有对收入归属、使用、管理等作出改变。此外,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特别是要从缴费人需求出发,整合缴纳流程、降低缴费成本,确保实现“便民高效”。(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