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8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审查,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