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顾丽娟)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日前,我省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重点检查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罐区和储存仓库。
此次专项督导检查自5月13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企业自查、市州交叉检查和省级抽查三个阶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整治任务、隐患闭环整改提升及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五个方面的专项内容。
目前,各地正在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由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进行复核。为确保专项督导检查取得实效,省级专项工作办公室每周调度各地检查督导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检查进展情况,要求检查督导实现重大危险源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两个全覆盖”,发现重大隐患要第一时间上报省专办。检查过程中按照“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原则,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移交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企业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执法措施,情节严重涉及危险作业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