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甘肃省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省工民建设计院)员工王斌(身份证号:620103XXXXXXXX0017)已于2021年4月16日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甘肃省工民建设计院解雇、并告知了本人。
在此声明:自2021年4月16日起,王斌以甘肃省工民建设计院的名义开展的任何活动由王斌个人承担全部责任,甘肃省工民建设计院不承担任何责任;王斌和甘肃省工民建设计院的所有账务由王斌持有相关凭证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办结、逾期责任自负;由王斌使用的甘肃省工民建设计院租用贾晓华的车辆甘A.V2Z59,王斌必须在本声明登报之日起3日内归还,且自2021年4月16日起,在未归还车辆甘A.V2Z59期间,该车辆发生的的一切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所有纠纷与甘肃省工民建设计院及贾晓华无关,所有后果和责任均由王斌本人承担,如给甘肃省工民建设计院和贾晓华带来损失,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声明
甘肃省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