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记者张泉)记者从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将于近日印发。通知提出,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质资格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2021年6月底前,各地要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介绍,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发展初期,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各地实际,出台了专利、商标资助奖励政策,客观上起到了推动我国迅速成为知识产权大国的作用。但在专利和商标资助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申请人为套取资助和奖励,不以使用为目的来注册商标,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来申请专利。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我们要求各地全面取消对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引导各地把资助奖励的重点转向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展更好的公共服务。”何志敏说,这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良好发展秩序的客观需要。
据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记者张泉)记者从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我国持续压缩专利审查、商标注册周期,到2021年底,将实现高价值专利申请审查周期压缩至13.8个月,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压缩至7个月。
针对申请人普遍反映的部分后续业务办理时间较长的问题,将于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提出,到2021年底,将商标转让审查、异议审查、驳回复审、无效宣告平均审查审理周期分别压缩至1.5个月、12个月、5.5个月、9个月,电子申请的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再压缩1/5,专利授权公告平均周期压缩至3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