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4月12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金鑫)省长任振鹤今天上午主持召开十三届省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审议《甘肃省旅游条例》《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甘肃省消防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修订草案,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强调,根据上位法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地方性法规,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着力提高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水平,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树立和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困难、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加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立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政府法治化水平。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深入开展以法治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教育和普法活动,推进法律进机关、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宗教活动场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