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1年04月12日
第01版:要闻

我省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文洁)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从2021年1月起,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两项补贴”),这是为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推出的又一举措。

两项补贴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残疾人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11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家庭残疾人补贴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肢体、视力、智力、精神一级和智力、精神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110元。听力、言语一级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60元。

近年来,省民政厅持续提高残疾人救助水平,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残疾人公益项目和完善残疾人服务设施等举措,有效保障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各地民政部门采取逐户上门主动排查、信息比对监测预警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整户纳入低保范围,并视情提高保障类别,给予临时救助。对不能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低收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专门建立“单人施保”政策,将其中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一、二类保障范围。积极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主动办”便民利民行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范围,到2020年底,全省共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30.4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40万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0.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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