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1年03月16日
第08版:综合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6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 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省委、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甘肃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全会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贯彻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盯甘肃检察工作“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奋斗目标,尊崇宪法法律,忠实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最高检通报的64个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我省有42个进入前15位,占65.6%。优化营商环境、刑事抗诉等15项工作得到最高检、省委领导批示肯定,或在全国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省检察院被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领导班子、法治建设、机关党建工作被评为“优秀”等次。最高检巡视反馈指出,省检察院党的建设有新加强、服务中心大局有新突破、检察业务工作有新进展。

一、主动服务大局,护航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去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我们依法履职“战疫”,出台办理涉疫案件、保障复工复产指导意见,坚决惩治暴力抗拒防控、制售假劣防疫物资等犯罪。建立涉疫案件三级院同步审查机制。落实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严惩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等犯罪。临夏州广河县检察院所办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2020年,我们聚焦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等重大部署和全省中心大局,深化“六项重点工作”,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精准打击“精神传销”等渗透破坏活动。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全力投入平安甘肃建设,联合省卫健委等部门开展“创建平安医院、优化医疗环境”专项行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关注“脚下安全”。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达3000亿元的“4·11地下钱庄案”。省检察院防范金融风险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国优秀检察建议。

全力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严惩危害“三农”犯罪,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落实司法救助“应救尽救”,三级院实现全覆盖。白银市景泰县检察院一件司法救助案入选“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监督,积极参与“控辍保学”,加大对两当县、庄浪县盘安镇的产业、项目帮扶力度,开展“消费扶贫”,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十项司法举措”,联合省水利厅深化“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开展水土保持、污染治理等特色小专项。会同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开展打击破坏稀土资源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合省工商联持续深化“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严惩侵犯民企权益犯罪。“千人进万企”活动被列为2020年全省法治为民十件实事之一。研发服务民企信息平台,编印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引导企业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省检察院在全省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牢“五个定位” 、落实“十个必须” 、统筹“五对关系”。开展“六清”行动,加大“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力度。省检察院向14家省直单位集中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做法被全国扫黑办、最高检肯定推广。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完善监委、检察院衔接机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件件有回复制度。三级院领导带头接访,化解了一批多年信访积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二、忠实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深化“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树立“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加强刑事诉讼监、执行监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狠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民商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强化生效裁判监督,树立精准监督理念,严查虚假诉讼,办加强民事执行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围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共同目标,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行政执行监督力度。开展食药安全、自然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配合出台并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联合省文物局开展国有文物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构建协同化社会化公益保护格局,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

三、深化改革创新,增强检察工作发展动力

持续用力抓好改革“精装修”,创新优化检察管理机制,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及应用,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公信力。

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落实员额动态管理。推进“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

积极推进检察业务改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节约司法资源。完善速裁程序,推行“五集中三简化”机制。稳步推进派驻公安机关办案中心检察室工作。

创新优化检察管理。出台《推进全省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的实施方案》。全面推开检察官业绩考评,定期对主要业务数据综合研判,坚持“五步工作法”。

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积极推进实施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研发并推广应用移动检务办公等系统,提升检察智能化水平。

四、狠抓自身建设,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对标“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要求,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锻造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落实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机制。认真履行协管职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重视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持续提升专业素能。坚持把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培训,分级分类开展教育培训。举办检察官、法官、律师“同堂培训”和跨省(区)培训。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开展专题培训。联合高校共建检察研究基地,落实业务研修制度。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严管厚爱,落实“两个责任”,对4个市级院、8个基层院党组进行巡视。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警示教育。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出台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实施意见,落实定点联系等制度,加大对民族地区检察工作支持力度,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90%的财物资源投入办案一线。

五、自觉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正人先正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我们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各方面监督之下,自觉强化履职制约,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配合最高检党组巡视,坚持立行立改,积极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得到巡视组充分肯定。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监督,进一步纯洁检察队伍。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委员提案,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配合省政协开展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专题协商。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9场,发布典型案例76件。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促进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果更好。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落实配合、制约原则,对法院宣告无罪案件逐案评查分析,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案件依法认真审查。加强同司法行政机关联系,共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得益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强化政治意识、服务中心大局,深耕主责主业、着力提升质效,加强基层基础、落实严管厚爱,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以更强定力坚持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各项决策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切实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以更高站位护航甘肃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深化“六项重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更加注重运用司法手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期盼,依法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助推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以更实举措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巩固完善“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基本布局。深化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提升刑事检察质效。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虚假诉讼、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拓展监督广度和深度。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加大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规范拓展案件范围。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法治成果。

四是以更大力度推进检察改革创新。着眼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巩固、发展好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改革,做好廉洁风险防控,确保放权不放任。优化检务管理,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健全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质效。

五是以更严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落实“两个责任”,抓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敏于自身短板、弱项和不足,加大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力度,用好“外脑”,更加高效、精准提高专业能力。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抓好最高检党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指导帮助,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2021-03-16 ——2021年1月26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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