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1年01月30日
第02版:要闻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

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

(接1版)积极组织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开展线上服务。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强化公园、景区、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等文化、旅游、娱乐场所“限量、预约、错峰”措施,积极提供非接触、少聚集的各类消费项目和社会服务,更好满足群众文化旅游休闲需求。

三、强化就地过年群众服务关爱。城乡社区要强化综合服务,充分发挥社区“两委”等基层组织基础作用,完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及时回应和满足就地过年群众需求。市州政府和用人单位要积极做好就地过年员工特别是外地农民工假期餐饮、住宿、医疗等服务保障。学校要加强学生食堂保供稳价和住宿保障等工作,做好对留校师生的关心关爱和安全管理。各地要对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补助和帮扶关爱,视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加快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拨付进度,提前足额发放第一季度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做好摸底排查,加强分类帮扶指导,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包括因就地过年无法探望的老年人、儿童等走访探视,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

四、确保群众出行方便有序和货运物流畅通。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做好就地过年群众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城市交通出行需求的分析研判,指导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服务单位和出租汽车企业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运力和运营时间,最大程度满足就地过年群众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出行需求。通过传统与智能、线下与线上相结合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服务。铁路、民航等单位要落实春节前后免收退票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要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取消货运通行限制。各地和邮政管理部门以及快递物流企业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积极为寄递快递创造便利条件。

五、保障就地过年群众合法权益。各地要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送温暖留心,强政策留岗,稳生产留工,优服务留人。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对安排农民工就地过年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落实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加强农民工生活居住安全保障,保障困难农民工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就地过年的农民工做好工资休假等权益保障。指导企业稳定就地过年员工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裁员、少裁员。在春节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六、着力营造祥和安全的就地过年浓厚氛围。各地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新平台优势,广泛宣传节日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方便群众出行、关心关爱群众就地过年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讲好节日期间坚守岗位、志愿服务、互帮互助的暖心感人故事,努力营造良好节日氛围。密切关注群众就地过年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努力化解和消除各种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七、严格落实群众就地过年的服务保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高度,扛起群众就地过年的服务保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完善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充分保护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对城乡社区一线工作人员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值加班补助。在政策执行上不能层层“加码”,科学、精准做好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和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

2021-01-30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 1 1 甘肃日报 c235124.html 1 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