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通知》。全文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为做好因疫情防控需要就地过年群众的服务保障工作,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分级分类引导群众就地过年要求。按照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把人员流动降到最低,防止因人员流动导致疫情传播扩散;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低风险地区倡导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在中高风险区的本地人员就地过年的宣传引导工作。要倡导省内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引导外地农民工、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有效保障就地过年群众生活需求。各地各部门要提前安排,充分准备,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假期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增加网络、电视、广播等文化体育节目供应,鼓励提供免费流量、网络视频APP限时免费电影放映、云剧场、艺术直播等线上服务,(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