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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难点,确保“线索清仓”、案件清结
2020年初,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办案工作两不误,省检察院及时制定下发年度扫黑除恶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全省三级院视频推进会,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多方提审、远程办案,想方设法促使涉黑恶案件办理启动“快进键”。“六清”行动部署后,省检察院由院领导带队,派出七个督导组,采取省市联动、压茬推进的方式,分两次对“六清”工作进行督导,层层压实责任。此后,又部署开展“刑事检察优化月”行动,推动市县两级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再提速。
为进一步加快办案进度,各级检察院严格落实黑恶案件百分百提前介入机制,强化实质性引导侦查,避免案件反复退查,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省检察院建立“月调度、周小结、日督促”机制,适时通报起诉情况;对进展缓慢的案件,实行点对点、人对人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及负责人通报约谈;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案件,指定专人包案跟进;对重大复杂案件,派出业务专家实地督办,确保如期提起公诉。截至12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移送起诉的涉黑恶案件已全部办结,全年起诉率达到125.8%。
对受理的各类涉黑恶线索,省检察院坚持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思路,组建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和核查期限,即时分流。同时加强分类督导,确保完成清零目标。截至12月底,全省受理的2569条线索已全部办结,实现了“线索清仓”的目标。
“在做到线索清仓、案件清零的同时,我们注重加强诉讼监督和定性把关,要求所有涉黑恶案件层报省院同步审查。2020年共审查153件,改变定性44件,监督立案34人,监督撤案2人,纠正漏捕漏诉237人,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齐世萍介绍。
依托检察建议,助推“行业清源”,促进长效常治
“深化扫黑除恶、促进社会治理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有责任、有义务就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建议,帮助加强监管、堵塞漏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指出。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担当,坚持“一案一治理”,向行业监管部门共发出社会治理类的检察建议书530份,收到回复510份,取得良好社会反响。2020年3月初,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等黑恶势力易滋生蔓延的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省检察院成立工作专班,历时三个月,研判案件750件,查找出行业监管方面存在的45个突出问题,提出47项109条整改建议。为确保问题指向精准、释法说理透彻、对策建议可行,省检察院主动与被建议单位沟通联系,反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并经过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后,形成14份《检察建议书》。2020年7月16日,省检察院联合省扫黑办共同召开检察建议集中公开送达会。收到检察建议后,各行业监管单位高度重视,在本行业领域迅速掀起整治高潮,共建立预防打击犯罪联合机制、行业规范发展机制等21项制度机制。同时,省检察院采取上门回访、面对面交流座谈等方式,主动向被建议单位跟踪问效,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有力推进了“行业清源”、促进了社会治理,实现“双赢共赢”的工作目标。省检察院的做法得到全国扫黑办、最高检肯定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