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杜雪琴
2020年,甘肃省全年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33.9亿元,较2019年增加了24.7亿元,增长268%。
这一份亮眼“成绩单”的背后,是2020年我省财税部门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多举措落实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制度,不折不扣实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结出的丰硕果实。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高效服务纳税人
2020年12月15日下午,甘肃柳敦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笔1.33亿元的金额进账。
“这是我们申请的增量留抵退税到账了呀!”甘肃柳敦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树权高兴地说,距离12月7日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增量留抵税才6个工作日,这一笔大额退税就到账了。
甘肃柳敦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这笔增量留抵退税,是经过了纳税人申请、税务部门审核、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国库退库销号等多个流程后,税款才全部退还到位的。
原来,12月7日,酒泉市税务局反映,甘肃柳敦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留抵退税1.33亿元。得知这一情况后,我省财税部门立即启用留抵退税沟通协调机制,第一时间联系敦煌市财政局了解情况,想办法解决当地财政部门的实际困难,尽力尽快为企业足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早在增量留抵税额政策执行期开始,我省就建立起了由税务、财政、人行等部门组成的制度性留抵退税横向协调机制,建立由税务、工信、发改、财政、人行等部门组成的疫情政策留抵退税横向协调机制。
同时,税务部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纵向沟通机制,适时共享涉税信息,为高效、精准推进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发挥积极作用。
“没想到,财税部门的办事效率这么高。”李树权感慨地说。
台账式管理模式,优惠政策精准推送
省税务部门借助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纳税人日常申报数据,筛选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清册,各地税务机关则依据清册开展留抵退税政策定向推送、精准辅导,有针对性地为纳税人纾困解惑。 (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