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0年12月17日
第12版:收藏

【博之美物】

古代的“身份证”——符牌

汉代铜虎符

白玉章

我国古代并没有身份证,但却有两样与身份证相似的证件,那就是符牌与传信。相比较而言,符牌侧重于表明身份,传信侧重于准入通行。

在张掖市山丹县艾黎捐赠文物陈列馆里珍藏有众多“符牌”,它们形制各异,有汉代调兵遣将之兵符,唐代官员显示身份地位之随身佩符、羽林禁军验证身份之龟符,亦有西南少数民族官员使用的符牌和西夏时期外交遣使、传递信息所用符牌,其代表的历史特点明显,蕴含的历史信息完整,为研究汉代、唐代、元代和西夏时期的政治特点、典章制度、军事体制及少数民族历史文化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追溯符牌的历史,它曾是我国古代朝廷传达命令、调兵遣将、任命官员、赏赐功臣、通行关隘、表明身份以及用于各种军政、经贸、传驿、查验等事务的一种凭证信物。用金、铜、玉、角、竹、木、铅等各种不同原料制成,使用时双方各执一半,合符以验真假。符牌在不同时期其名称和形制及作用亦不尽相同,经过历代相袭沿用,规制完善,符牌制度也成为我国古代的一项重要典章制度。

符牌起源于我国古代夏商时期玉制礼器“牙璋”,后经过衍生发展,又称“符节”“符牌”“牌符”等。春秋战国时期,牙璋逐步发展成为兵符而使用。《周礼·春官·典瑞》云:“牙璋以起军旅,以治兵守。”宋代沈括《梦溪笔谈·辩证》云:“牙璋,判合之器也,当于合处为牙,如今之合契。牙璋。牡契也,以起军旅,则其牝宜在军中,即虎符之法也。”

关于“符”的记载最早出自《史记·五帝》:“轩辕氏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符制起于此。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符,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从竹付声。”介绍了其功能为信物凭证,可见符牌即信牌之意,其功能为信物凭证。

秦汉时期,符牌主要用于军事行动,即为调兵之“虎符”;隋唐时期,符牌形制几经变化,出现鱼符、兔符和龟符;宋元以后,符牌制度日趋完备,不仅用作调兵遣将,而且将其作为严格、系统的识别标志,融入古代政权的管理体系之中。符牌经过逐步发展演变,其形制、功用可谓多种多样,以符牌的不同属性划分有不同的种类,如按符牌的材质划分有金牌、银牌、玉牌、铜牌等;按符牌的形制分有虎符、鱼符、龟符等;按符牌的形状划分有长形牌、圆牌、方牌等;按符牌的使用领域划分有象征职位级别的腰牌、节制兵马的兵符、守卫皇城安全的门符、用于信息传递的信牌、用于交通管理的驿符等。随着社会的发展,符牌的使用逐渐由单纯的军事政治领域扩大到其他如邮传驿递、经济贸易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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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铜虎符

通长9.5厘米。铜铸,两半相同合在一起,呈卧虎式,虎头平视,尾上翘,合符内侧有三个卯榫符合。虎符铭文清晰,做工精细,造型优美。虎背部两半有错银篆书铭文:“与长社太守”“为虎符左二”。

虎符,亦称兵符,因做成伏虎状,故名。它是古代帝王授予臣属兵权和调动军队所用的凭证。《后汉书·杜诗传》:“旧制发兵,皆用虎符。其余征调,竹使而已。”后遂以“分虎竹”谓官拜郡守。应劭曰:“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颜师古曰:“与郡守为符者,谓各分其半,右留京师,左以与之。”从以上记载和目前所发现的虎符看,汉代虎符皆为铜质,皆为发兵时所用,为左右两半。

汉代的虎符铭文特征明显,王国维根据传世的汉代虎符其铭文归纳了几点:今传世汉虎符,其文皆云:“与某郡国或太守为虎符”;汉符传世者,其文刻于脊上,合而后可读;“今传世汉符肋下皆有‘某郡左几或某国右几’,皆数字”;“今传世汉符皆系错银。”考古学家罗振玉认为:“汉符‘与’上无字、又‘与’上加朝代,新莽诸符皆然。”学者陈直先生在《汉书新证》中考证说:“汉代虎符,有两种情形,与诸侯王者,或称‘汉与’(阜陵王虎符)或仅称‘与’(泗水王虎符),与郡守者皆称‘与’。如阮氏稽古斋钟鼎欵式卷十,七页,有‘与南郡守为虎符,南郡左二’是也”。从目前所见虎符来看,以上是汉符所共有的特点,铭文字体为篆书。其格式为:“与××(侯、郡守、太守)为虎符”,肋文与脊文同向,格式为“××左(右)一、二、三、四、五”等字样,文字完整。

山丹县艾黎捐赠文物陈列馆馆藏的“长社太守虎符”,其不同之处在于铭文只有脊文无肋文,但其铭文特点与上述相符,因而推断当为汉代虎符无疑。《汉书·文帝纪》载:“二年(前178年)九月,初与郡守为铜虎符、竹使符。”《汉书·景帝纪》载: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秋七月,更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可见,郡守最早持有虎符在汉文帝时,汉景帝时又将郡守改为太守。此虎符为太守虎符,应为汉景帝中元二年后颁发的虎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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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鱼符

通长6厘米,宽1.6厘米,厚0.4厘米。黄铜铸,鱼形,头部有一穿孔,符牌正面饰鱼鳞纹,合面铸刻铭文七字 “左武卫将军传佩”,上方正中铸有阳文“同”字。

鱼符制度始于隋朝,《隋书·高祖纪》载:“开皇九年(589年)五月,丁丑,颁木鱼符于总管刺史,雌一雄一”。“冬十月甲子,颁木鱼符于京师官五品以上”。“十五年(595年),丁亥,制京官五品以上,佩铜鱼符”。鱼符起初为木质,之后才用铜质,佩戴权也只有五品以上的官员才能享有。唐袭隋制,后经发展,鱼符的形制屡变。《旧唐书·高祖纪》载,“武德元年(618年),夏四月辛卯,停竹使符,颁银菟符于诸郡”“九月乙巳,亲录囚徒,改银菟符为铜鱼符”。《旧唐书·舆服志》载:“天授元年(690年)九月,改内外所佩鱼并作龟”。可见,唐朝建立后,高祖颁发银兔符,取代前朝的竹使符,没过多久将银兔符改为铜鱼符,武周时期改鱼符为龟符。

关于唐代鱼符的类型,大致分为五类:一是“铜鱼符”,即调兵遣将所用兵符;二是“传符”,即传递情报、邮驿出行的符节;三是“随身鱼符”,即显示尊贵、表明身份之鱼符;四是“木契”,即验合财务出入的凭证;五是“旌节”,即委任官吏、赏罚臣子的符牌。唐代鱼符使用与颁发有明确规制,“鱼符之制,王畿之内,左三右一;王畿之外,左五右一。大事兼敕书,小事但降符,函封遣使合而行之。”这说明在使用鱼符时,须有敕书命令与遣使合符后,领兵和出使权力才能生效,若无则只代表拥有者的身份和等级。另外,唐代鱼符佩戴又有明显的身份等级规制,只有五品以上官员才可以佩戴鱼符。

陈列馆内收藏的唐代鱼符合面刻有铭文“左武卫将军传佩”,为唐代庶官出入宫廷表明身份之“随身鱼符”。鱼符应为两半,缺失其一。鱼符合面上凸出的“同”字,与另一半凹陷的“同”契合,方可出入宫廷。在《唐律疏议》中称其为“勘同”,“差兵十人以上,并须铜鱼、敕书勘同,始合差发”。左武卫将军隋代初置,为从三品武官。唐代“左武卫将军”为掌管宫廷警卫之法、皇宫护驾、朝会宿卫之官员。据《唐六典·诸卫》记载:“左、右武卫大将军·将军之职掌如左、右卫。”因而,此鱼符为唐代掌管宫廷禁军的官员出入宫门、表明身份时所用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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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龟符

通长4.2厘米,共4件。铜铸,龟形,头部有一穿孔,颈部饰凸棱纹,一件背部饰瓦楞纹及凹点纹,三件背部饰龟甲纹,四件龟符均铸铭文,上部为“同”字,三件阳文,一件阴文;下方竖排四行铭文分别为:“右壬(王)门外右神策军第一”“右壬(王)门外右神策军第二”“□□□□左神策军第三”“右壬(王)门外右神策军第四”。依照同类符牌的上下文关系可推知其中一件缺失文字为“右壬(王)门外”无疑。依照唐代符契规制,龟符腹部铸有“同”字的为其中一半,缺失另一半,此四枚龟符为当有“同”字阴文的另一半存在,方可构成完整信息。

唐代龟符形制、作用和鱼符基本一致,象征着官仪和权力。武周时期规定:三品以上佩戴“黄金龟”,四品佩戴“白银龟”,五品佩戴“青铜龟”。这件馆藏的龟符为唐代“神策军”所用兵符。神策军起初只是唐王朝为防遏吐蕃而设置的戍边军队,后进入京师成为唐王朝的戍卫禁军,主要负责保卫京师和戍卫宫廷以及行征伐事。唐朝中后期神策军成为中央北衙禁军的主力,是维持统治的最重要的军事支柱,后因宦官专权,神策军被宦官掌控,唐后期神策军日益腐化,护君之器最终反成祸国之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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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罗罗斯铜牌

通长9厘米,宽3.2厘米。铜质。圭形,上有一穿孔,正面长方形边框内竖排楷书阳文三行:“中奉大夫罗罗斯宣慰使火儿灰、奉议大夫罗罗斯宣慰同知布颜、承直郎罗罗斯宣慰司经历元祯”。

罗罗斯为元代土司名,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年)设置罗罗斯宣慰司,治所在建昌路(今四川西昌),辖境相当于今四川大渡河以南,大凉山及金沙江以西地区。元至元十九年(1282年)又改罗罗斯宣慰司隶云南行省。《新元史·卷四十九·地理志第十六》载:“罗罗、蒙庆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至元十二年,置罗罗宣慰司。” 《元史·百官志第四十一》载:“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署管勾一员。”罗罗斯铜牌铭文“宣慰使”“同知”“经历”为罗罗斯宣慰府官职名。

罗罗斯铜牌铭文记载“火儿灰、布颜、元祯”在元史记载里史无可考。据《元史·始祖本纪》记载:“至元八年,乙巳,大理等处宣慰都元帅宝合丁、王傅阔阔带等,协谋毒杀云南王,火你赤、曹桢发其事,宝合丁、阔阔带及阿老瓦丁、亦速夫并伏诛,赏桢、火你赤及证左人金银有差。”“至元十二年三月,乙亥,谕枢密院:‘比遣建都都元帅火你赤征长河西,以副都元帅覃澄镇守建都,付以玺书,安集其民。’”“十一年三月,辛卯,改荆湖、淮西行枢密院为行中书省,伯颜、史天泽并为左丞相,阿术为平章政事,阿里海牙为右丞,吕文焕为参知政事,行中书省于荆湖。”依据此史料考证,由于译音不同,火儿灰、布颜、元祯或为《元史》所载“火你赤、伯颜、曹桢”之音译或异译。至元八年火你赤、曹祯尚未任罗罗斯官职。到至元十二年火你赤已任建都都元帅,方出征长河西(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据此推测,此牌可能为火儿灰在出征长河西时所用符牌。此类西南少数民族官员的符牌,甚为少见,对于研究民族历史,校勘古籍文字,具有重要的文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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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文荷叶钮腰牌

通高6厘米,直径4.5厘米。铜质。上部为荷叶钮,顶端有孔;腰牌圆形,一面凸铸一小儿,左手上举,右手放于腰侧,左腿前弓,右腿稍弯,作奔跑状,另一面阴刻西夏文三字“”,译作“唵嘛呢”,为佛教六字真言“唵嘛呢叭咪吽”之缩写,意为“祁愿宝珠莲上”,即“吉祥如意”的意思。

西夏符牌,目前全国发现仅二十余枚。西夏腰牌可分为“敕然马牌、守御牌、宿卫牌”三类。第一类“敕然马牌”,是西夏王朝传递紧急文书、命令的信牌;第二类“守御牌”,是执勤将士的名牌;第三类为“宿卫牌”,是宫内宿卫人员身份的证明。

陈列馆馆藏的这件西夏文符牌其纹饰、造型、文字与已发现的其他西夏符牌不同。关于西夏符牌的用途,从目前发现的符牌用途及形制分析对比来看:“长牌主要用于皇宫等重要机构内部的宿卫;圆牌主要用于与外界联系,如传递军情、使臣外出、军事行动等。”从所发现的西夏符牌的形制、造型、功能和文献记载来看,馆藏的这件“西夏文符牌”在形制上与其他发现馆藏的西夏圆形符牌相差无几,但根据符牌的铭文和释义分析,此牌的功用与其他发现符牌有所不同。

西夏文荷叶钮腰牌铭文释义与西夏时期佛教有关。西夏时期佛教极盛一时,备受皇室尊崇,西夏政府还设置了帝师、国师、法师、禅师等佛教职阶和专门的佛教管理机构“功德司”。为推崇佛教,西夏多次派遣使者到大宋学习佛经,并且曾以佛教僧人为友好往来使者。结合符牌文字释义推测,这件西夏文荷叶钮腰牌可能为西夏与宋建立外交关系、互通佛法、朝贡纳岁时所遣使者所用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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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牌作为一种特殊的信物,在我国古代各个历史时期被广泛应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它既是征信之物,又是古代权利和身份的象征。“符”的使用更具有官方尤其是军国背景。比如“虎符”就是调兵凭证,皇帝与领兵将帅各持一半,“合符以征信”,所以又叫“兵符”。而“合符”取证之行为,亦成为今天常用汉语中“符合”一词的根本由来。又以《史记》中著名的“信陵君窃符救赵”的典故中,作为关键凭证信物的“符”,成就了信陵君令后世千秋传颂的一代功业。而“鱼符”“龟符”自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宰相大臣们出入宫禁的凭证,成为一种合法身份识别的标志。

相比于“牌”,显然“符”更权威而庄重,两汉至唐以前多见。其后元明清则多见“令牌”“腰牌”,如明代锦衣卫六扇门东厂剑士刀客例佩“牌”以示身份;清代大内侍卫也皆有出入宫禁的“御牌”。这些场面,在今天的电影电视剧中都可以看到。

古代的身份证,因为使用者的职业不同,有不同的名称,不像现代人统称叫居民身份证。研究身份证的历史,可以看到每一朵历史的浪花。这一小小物件,也揭示着社会的进步。

(作者单位:山丹县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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