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张富贵
日前,民乐县法院对王某某涉嫌失火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按照标准对被毁林地进行补植补种。
王某某是民乐县洪水镇山城村村民,2019年中元节祭祀时用火不慎,引燃了周边的退耕还林林地,过火面积达204.56亩。同年11月,经张掖市检察院批准由民乐县检察院向该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被毁林地植被恢复需补栽柠条37844株,雨季撒播草籽1022.8斤,生态修复费用近8万元。”民乐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王某某家庭经济困难,一审宣判后,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积极协商,共同帮助王某某对被毁林地进行补植补种。
该案是张掖市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之一。
近年来,张掖市检察院将推进公益诉讼、护航绿色发展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我们聚焦祁连山(张掖段)及黑河湿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制定了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运行机制等。”张掖市检察院检察长袁保伟说,全市检察机关把生态环保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作为“一把手”工程,对涉及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和全市河道采砂问题进行现场督察,开展专项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同时,建立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公益观察员制度,进一步畅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渠道。
去年以来,张掖市检察机关针对祁连山和黑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立案调查46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2份,依法提起公益诉讼5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各类土地684.86亩,保护被污染土壤260亩,清理污染和被非法占用的河道4.54公里,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84吨,关闭退出河道采砂企业8家,挽回各类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3万余元。”袁保伟介绍说。
这些天,袁保伟反复研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他说,全会提出要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我们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
袁保伟表示,张掖市检察机关将以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不断巩固提升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成果,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