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铎印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各地要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加强宪法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大推动力。
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与发展大势,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十分突出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引领新时代依宪治国新实践,开创新时代依宪治国新局面。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强大生命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根本遵循,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在宪法的旗帜下开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广大党员干部要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争做当之无愧的宪法捍卫者。要大力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不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各地要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大力加强宪法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宪法观念,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大推动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