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0年11月03日
第06版:综合要闻

关于开展第三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购新车补贴商业险活动的公告

广大消费者朋友: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贯彻落实兰州市委、市政府促消费、稳增长、惠民生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繁荣汽车消费市场,提振汽车消费信心,于2020年11月3日起,开展第三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购新车补贴商业险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第三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购新车补贴商业险活动自11月3日正式开始,按照“总量控制,先购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对购买新车实施商业险补贴。本次活动共补贴商业险车辆数为11666辆,补贴完规定数量后,活动终止。活动期间,在公布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的消费者均可享受商业险补贴。

二、补贴范围

凡购买7座及7座以下家庭自用载客汽车(含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客货两用汽车),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均可享受商业险补贴(一次性补贴)。享受商业险补贴条件如下:

(一)购车主体须为个人消费者,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团体购买。

(二)活动期间,凡在公布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附后)购买新车,购车时间和办理商业险的时间须在活动期限内,具体时间以购车发票和保单为准。

(三)所购车型为7座及7座以下家庭自用载客汽车,且投保时按照家庭自用性质投保,投保人、被保险人、车主均为同一自然人。

三、补贴标准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负责核销车辆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不含10万元)以内的商业险补贴服务,补贴购车商业险2000元,补贴车辆3900辆,补贴金额为780万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负责核销车辆价格20万元以上的(不含20万元)商业险补贴服务,补贴购车商业险3000元,补贴车辆1966辆,补贴金额为590万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负责核销车辆价格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商业险补贴服务,补贴购车商业险1000元,补贴车辆5800辆,补贴金额为580万元。

四、核销流程

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购买新车后,凭购车发票原件、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和消费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按照对应的补贴额度到兰州市范围内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各营业网点,或其设在各汽车销售企业的车险服务网点办理商业险业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负责对消费者提供的发票及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对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商业险补贴的消费者,向其开具商业险保单(保险期限为12个月)。购车人须在本次活动结束日期内完成商业险补贴核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补贴权利。

特此公告

业务服务咨询电话:

中国人保财险:95518     0931-8241528

中国人寿财险:95519     0931-7848845

中国太平洋财险:95500   0931-7879880

上述座机均可进行活动咨询及投诉应急处理事宜。

监督电话:0931-8840509(周一至周五9:00-17:00)

兰州市商务局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20年11月3日

http://pic.gansudaily.com.cn/003/010/958/00301095835_14c63c3a.jpg

2020-11-03 1 1 甘肃日报 c218575.html 1 关于开展第三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购新车补贴商业险活动的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