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嘉峪关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徐俊勇)9月8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武文斌受贿一案。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7年至2019年,被告人武文斌利用担任原岷县县委书记,原定西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专员,原定西市市长,原省农牧厅厅长、原省委巡视组组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银行贷款、项目审批、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87万余元。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请追究武文斌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武文斌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