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0年08月17日
第02版:要闻

【防汛抗洪 抢险救灾】

陇南1.3万群众实现安全转移

陇南市积极组织力量,转移安置群众。

本报陇南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陈多)入汛以来,尤其是8月份以来,陇南市持续出现强降水天气,引发暴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多处道路阻断,部分房屋倒塌,农田被淹。据统计,自8月10日启动防汛应急响应以来,全市共计安全转移安置群众3437户13729人,均转移至无灾害隐患区域的安全住房内,生活物资储备充足。

陇南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为有效防范汛期来临引发次生灾害,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对群众避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闻“汛”而动,周密部署,科学研判汛情,及时预警预报,全面进入实战状态。

根据雨情形势,陇南市提高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于8月14日20时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按响应要求,在陇南市大数据局设立统一协调指挥部,32个责任单位进驻专人专责值守,并安装50部市应急调度电话,向社会公布了10部核心报灾电话号码。将9县区195个乡镇3201个村分别靠责给26个市直指挥部值班单位,实行2小时(大暴雨1小时)直通直报汛情信息。

陇南市坚持“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原则,对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群众、危险地段人群,对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地带的群众,坚决果断组织疏散撤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特别针对留守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落实“一对一”“多对一”措施,责任到乡、村干部,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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