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出台《意见》
(接1版)区分监督对象,聚焦关键环节,明确监督重点。要求建立“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综合协调,监督检查部门抓片、派驻机构抓线”的监督工作机制,厘清各职能部门和市县纪委监委的职责分工,靠实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合力。
在严肃执纪问责上,《意见》提出明确要求,对监督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工作推进不力、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对监管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虚报冒领、贪占挪用、吃拿卡要、闲置浪费、超范围使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