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2009年9月25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