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0年07月21日
第01版:要闻

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文洁)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为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惠及全省近160万退休人员。目前,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会同财政部门,抓紧统筹调度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今年是连续第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5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具体为:企业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35元。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2016年度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度至2019年度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挂钩调整具体为:与缴费年限挂钩。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缴费年限15年以内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职)人员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含12月份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8%;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以同类人员2019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8%。(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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