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30日发表声明表示,坚决拥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香港国安法”),国务院港澳办将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法律实施相关工作,确保这一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执行到位。
声明指出,香港国安法在坚守“一国”之本的同时兼顾“两制”差异,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种犯罪行为的构成及其刑罚作出明确规定,并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两个层面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
声明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执法、司法机构都将依法履职尽责,共同确保香港国安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有关法律执行到位,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产生应有的震慑力,彰显法治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