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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表决通过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订);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修订);表决通过了《甘肃省建设行政执法条例》(修订);表决通过了《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设施保护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副省长余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和有关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后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本次会议决定任命的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孙雪涛,任命的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学军、徐雷,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何勇进行了集体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