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金昌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谢晓玲)4月14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2020年3月和1-3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金昌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二。
据了解,参加排名的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覆盖2050个国控断面(其中1940个为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110个为入海控制断面)。3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玉树、金昌、厦门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0名);1-3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玉树、金昌、柳州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0名)。
近年来,金昌市深入实施“碧水保卫”工程,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制定了水源地“一源一策”专项整治方案,完成了20项涉及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保障了饮用水环境安全。记者从金昌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1-3月,金昌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所监测65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符合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一季度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全国排名第二、全省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