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股权变更所需,现对酒泉市金源矿业有限公司、金塔县泰晟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公告刊登之日前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予以清理,请债权人及时申报相关债权。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申报时间: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申报地点:酒泉市金源矿业有限公司办公楼法务部
3.联系人:王 波 电话:15293730368
二、申报债权债务关系之范围
申报人与酒泉市金源矿业有限公司或金塔县泰晟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自该债权债务关系产生之日起符合中国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酒泉市金源矿业有限公司或金塔县泰晟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债务人及担保人等情形。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申报时,请出示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与债权债务关系相关之合同、文件原件等相关资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否则申报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2.申报人若在本公告写明的期限内未进行申报,则自2020年6月1日起,视为申报人自动地、无条件地、永久性地放弃对酒泉市金源矿业有限公司、金塔县泰晟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进行追索、追偿的权利。
3.本次申报为当面受理,来电来函均不予登记受理。
4.本次申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酒泉市金源矿业有限公司
金塔县泰晟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