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0年04月12日
第01版:要闻

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

——甘肃各级人大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新甘肃·甘肃日报通讯员 张 燕

越是战疫特殊时期,越要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甘肃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立足人大职能,主动担责、积极作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针对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弱项短板和这次疫情暴露出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不仅将修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增加到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中,而且增列为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

4月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坚持务实管用原则,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重点内容进行重申的基础上,从多个方面作了细化和补充。这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回应社会关切,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的具体举措。

为了培养公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用法治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我省首部规范公民行为的地方性法规——《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公民应当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不购买、食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交易、食用的野生动物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支持和保障当地政府及时依法实施应对疫情的紧急措施,从2月初开始,甘南藏族自治州、平凉市等地人大常委会都分别召开常委会会议,作出了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决定决议。这些决定决议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为目的,突出管用有效的特点,为依法、科学、高效、规范地防控疫情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为省会城市,兰州市疫情防控的形势更加严峻。为此,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兰州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立法体系,召开了疫情防控立法工作座谈会,对与疫情防控有关联的《兰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兰州市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四部法规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对法规清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围绕备受市民关注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置情况,以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了监督,最终以“全市医疗废物污水日产日清、达标排放、处置安全规范”的监督结果,回应了市民关切。 (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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