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酒泉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孙海峰)酒泉市肃州区出台政策,从加大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压减融资担保费用、提高信贷审批效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以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肃州区要求,各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随意抽贷、断贷、压贷、罚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物流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及相关营利性服务业等企业,在疫情期间有还贷情形的,经企业申请,各金融机构应予办理展期或续贷,降低债务和违约风险。在一级响应期内,因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需购置设备或需流动资金的,政府可向金融机构推荐并出具50万-2000万元贷款额度推荐函。
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肃州区金融机构对疫情期间新增的贷款,原则上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下浮10%,并通过压低成本费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生产疫情所需药品、防护品、消杀类用品的企业,疫情期间在区内金融机构有贷款情形的,由企业申请,在一级响应期内,区财政按照4.15%的贷款基准利率,对贷款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在一级响应期内,肃州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物流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及相关营利性服务业等申请担保贷款的企业,担保费率由1.5%降至1%。将享受1%优惠担保费率的“小农创新”担保金额上限由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