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0年03月05日
第02版:要闻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助增收

——积石山县脱贫攻坚系列报道之二

(接1版)

发挥合作社示范带动效应

清晨7时30分,56岁的马胡赛准时走出家门,赶往离家不远处的青丰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一天的工作。

马胡赛生活在积石山县寨子沟乡尕马家村。过去,这里的很多群众因人多地少、无增收门路,一度陷入贫困。

2017年10月,积石山县青丰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寨子沟乡尕马家村成立,按照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采取“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周边群众增收致富。

合作社成立之初,马胡赛就将家里的4亩土地,以每亩每年400元的价格流转给合作社,自己也在合作社里打工挣钱。他算了一笔账,每月打工收入3000多元,加上土地流转的1600元,一年下来能收入近4万元。

“我在合作社里打工挣钱,家里人发展养羊业。去年,全家已经顺利脱贫。”马胡赛高兴地说。目前,和他一样,入股合作社的农户已达160户,其中贫困户59户;合作社成立的中药材加工“扶贫车间”吸纳33名群众,其中贫困群众20人,昔日的农民变成产业工人,月月都有稳定收入。

“合作社带动效应非常明显,很多群众一边在合作社打工,一边扩大种植、养殖规模,使脱贫成效稳步提升。”康玉敏介绍说,为了鼓励合作社发展,县里专门出台奖补政策,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带动贫困户情况,对其给予5万元、20万元、5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在政府的鼓励与帮助下,积石山县各类合作社迎来发展的春天。2019年,青丰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带动全县其他8家合作社,开始大面积种植中药材,并将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种植栽培经验、大型农机具等资源与其他合作社共享,以此带动更多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破解村集体经济“空壳”难题

自2019年年底起,肖家村十二社贫困群众马建新便有了一份新工作——治安巡逻员。每天上午,他都要绕着村民的房前屋后走一圈,及时掌握社里的治安状况。

“靠着这份工作,我每月能有500元固定收入。”马建新觉得,既然村里每月按时按点发放工资,就要担负起责任,尽心尽力干好它。

马建新增收得益于村里设置的公益性岗位。眼下,治安巡逻员、村社清洁员、道路维护员、政策宣传员……每一个公益性岗位,都成为肖家村贫困群众新的增收致富点。

“以前,村委会账上没一点钱,想帮群众也无能为力;现在,有了光伏扶贫项目的固定收益,我们能帮助群众的途径自然更多。”在肖家村党支部书记肖永平看来,各类公益性岗位不仅让贫困群众拥有稳定收入,也让他们更加关心村里的大事小情。

2017年起,积石山县大力开展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建成联村电站18座,带动全县90个贫困村、14274户贫困群众实现增收,其中,仅肖家村光伏扶贫项目点,就带动周边16个村、1500多户群众增收。

积石山县明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用于电站运行维护管理费、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提留资金、分配到户资金三个方面,分配比例为10%、20%、70%。

积石山县发改局局长王进伟介绍说,70%的到户资金,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政策兜底户、残疾户、大病户、受灾户的全覆盖,且补贴金额每户不超过3000元,也可设置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亦可采取积分模式发放奖励资金或在积分超市兑换商品等。

2019年底,肖家村的光伏扶贫项目点共收益资金8.1万元,其中用于村集体经济提留资金1.62万元,各类兜底户及设立公益性岗位5.67万元。“光伏扶贫项目不仅一改各村集体经济收入为零的局面,更为困难群众稳定增收提供保障。”王进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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