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0年03月04日
第08版:甘肃新闻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

——2020年1月12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发展作出了许多重要指示,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提供了思想指引、行动指南和强大精神力量,使我们深受教育、倍受鼓舞。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履职,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全会部署、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以“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为目标、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以“亮点品牌创建”为牵引,主动融入中心大局,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保护母亲河、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区域协作等9项工作得到最高检、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理论研究等13项工作在全国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聚焦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六项重点工作”,着力在聚焦主责、深耕主业中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推动治理。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涉藏反分裂专项活动,坚决打击渗透破坏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破坏军事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危害国防利益犯罪。突出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危害群众安全犯罪;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持续强化脱贫攻坚司法保障。紧紧围绕全省“一号工程”,运用司法手段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等犯罪。加强司法救助,积极参与“控辍保学”行动,跟进落实“一户一策”,巩固两当县脱贫成果,助力庄浪县盘安镇如期脱贫。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行“十项保护举措”,开展祁连山环境问题整治等专项监督活动,建成西北检察机关首家环境检测实验室,首次发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实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工作模式,推动生态修复。

——积极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联合省工商联开展为期三年的“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十大服务保障措施”,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严惩破坏生产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侵害民企权益犯罪。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五个定位”、落实“十个必须”、统筹“五对关系”,积极配合中央第19督导组工作,对265件黑恶案件发出督办令,三级院领导带头办案,逐院逐案压茬推进、销号清零,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

——深度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创新。确定专门机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联合省司法厅、律协共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打造多层次法治宣传“检察版”。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一带一路”倡议,立足甘肃区位优势,牵头召开西北五省(区)六方省级院检察长第一次联席会议,围绕社会稳定、生态环保等6个方面,形成兰州共识,会签协作意见,构建协作机制,携手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软硬环境建设。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政治、法律、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等理念,努力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中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扎实开展“百日大提升”行动,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民商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采取24项措施,同步做好释法息诉工作。开展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促进营造“依法办事、诚信为本”的社会氛围。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努力承担起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开展国土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促进规范执行活动,共同解决一批破坏土地资源问题。对办案中发现行政机关及其部门怠于履职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意见,健全与行政执法、法院审理衔接机制,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5个专项活动,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持续跟进监督。

三、深化司法改革,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按照中央、省委改革重点和最高检五年规划,统筹推进内设机构、司法责任、综合配套等改革及智慧检务建设,不断增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动能。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坚持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设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专门机构,推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一体化办案机制,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健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推动组建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健全监督制约等制度,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把关作用,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确保放权不放任。

——持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出台员额检察官管理办法,健全员额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完善员额遴选、交流、退出条件和程序,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实行固定设置和机动组建相结合,持续优化办案组织。

——统筹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制定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办理衔接等规定,实现指定管辖、线索移送、留置与强制措施转换等环节有序对接。完善侦查监督机制,共同提高侦查质量。

——加快智慧检务建设。发挥智慧检务支撑作用,主动融入全省政法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打造以“云桌面”系统为基础的检察工作局域网,全面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广应用辅助办案、办公及事务管理等系统,助力解决案多人少矛盾。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专业能力、纪律作风、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根基。

——强化政治引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出台省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制定请示报告实施办法。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队伍建设。

——提升专业素能。制定教育培训意见和计划,把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培训,建立省级师资库,深化各类检察人才库建设,健全检校共建、案例指导、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机制,用好“检答网”等业务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干警专业能力。

——严明纪律作风。紧盯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重点,规范权力配置,加强办案监督。深入推进“四察四治”,持续整治“四风”。深化系统内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

——夯实基层基础。统筹推进基层减负和基层建设,80%以上的人财物和培训资源投入到基层一线。加强基层年轻干部等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选拔和使用,打造甘肃检察“品牌矩阵”,推行司法警察“编队管理+”警务保障新模式。

我们始终牢记检察权属于人民,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禁毒工作,推动统一醉驾案件执法司法标准;健全三级院领导直接联系、定期走访代表委员制度。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建立日常沟通联系机制。主动接受监委、法院、公安和律师等监督制约。常态化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首次公开发布检察业务数据,跟进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全部公开法律文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中央、省委和最高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大力帮助的结果,也是全省检察干警努力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2020年总体思路和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按照“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坚持“巩固深化提升”基调,紧盯“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目标,推进“亮点品牌创建”工程,强化担当,积极履职,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的突破口、着力点,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六项重点工作”,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更加注重运用司法手段服务脱贫攻坚,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西北五省(区)六方检察协作机制作用,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四大检察”。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履行好指控犯罪主导责任,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提升刑事检察专业化水平。强化精准监督,更加重视类案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加大办案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办案领域,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

三是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侦查机制,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考评、惩戒、退出、动态调整等机制,积极参与涉案款物收缴管理、移送处置机制改革,持续推动检察职业保障制度落实,加快推进铁路、林区、矿区检察改革和智慧检务建设,增强检察改革的系统性、集成性、协同性。

四是坚定不移参与社会治理。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等制度,充分运用司法办案、检察建议等方式,协同有关部门完善社会治理、防范重大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等机制,促进解决在办案中发现的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治理漏洞和问题,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助推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五是坚定不移建设过硬队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增强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

2020-03-04 ——2020年1月12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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