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近日,灵台县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在对县乡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某个体诊所当日对1名就诊患者未进行体温测量,未对预检分诊台台面、体温表、场地进行消毒和登记,未对预检分诊台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和登记,医疗废物收集容器未标注“高感染性医疗废物”标识,存在疫情传播的潜在风险,监督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整改。
当执法人员再次对该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仍未整改反馈交办的问题。经现场核查,当日就诊患者10名,其中8名患者未进行体温测量,严重违反了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为此,监督执法人员作出对该诊所立案调查的决定。
目前,案件已调查终结,给予当事人停业整顿,并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柳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