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0年02月20日
第05版:陇原先锋

【疫情防控 甘肃民政在行动】为民爱民勇担当 众志成城战疫情

——全省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实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省民政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把老年人、孤弃儿童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等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快速展开响应、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抓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服务了全省联防联控工作大局。

抓组织领导,全面建立疫情防控政策防线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后,省民政厅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服务对象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1月23日成立的由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组”,为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和行业特点,加班加点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在全国率先出台“1+6+12”政策规范,即1个应急预案,养老、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管理服务机构和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6个方面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南,社会救助、慈善捐赠、群防群治等方面的12个指导性文件,特别是出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死亡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试行)》,为民政部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了借鉴。

各市县民政部门按照上级部署安排,及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责工作小组,全面部署、全面动员、下沉一线。在严格落实省厅制定印发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化防控措施,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抓防控基础,全力推动城乡社区群防群治

社区防控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疫情发生以来,省民政厅坚持把城乡社区群防群治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1月23日下发通知进行安排,25日制定处置流程,26日下发专门意见。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广泛宣传政策知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摸排人员往来情况,做好社区居民健康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

各地民政部门迅速行动,积极动员1.7万多个城乡社区和村级各类自治组织,发动18万多名(村)社区干部和社工、志愿者积极投身社区群防群治工作当中,广泛开展动员宣传,组织减少人员聚集,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和各类活动管理,协助做好健康监测、病例管理、宣传教育、环境整治等工作。

广大城市社区和村委会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动员能力,与社区医疗卫生部门和基层公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广泛宣传、上门服务、电话问询、教育引导等方式,大力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为切实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发挥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作用。

抓机构管理,着力加大民政机构防控力度

全省民政系统现有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服务和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574个,这些机构和服务场所点多面广,大都是人员聚集区域。特别是服务机构中的老年人、儿童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等都属于易感人群。

针对这些疫情防控重点、难点和特点,省民政厅牢固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坚持宁可备而不用、决不可用而不备,根据民政服务对象、服务机构疫情防控需要,采取“一院一策”,积极筑牢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线。

各地民政部门和服务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底线思维,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严防死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对各类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取消探望参观和所有集体活动;对婚姻登记服务场所,积极推行电话、网络、微信预约,分批分时段婚姻登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暂停办理婚姻登记;对殡葬服务机构,引导群众不举办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从快从简办理丧事;对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了专门隔离室,对新入站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和身体检查,疫情发生期间停止送返被救助人员,有效防止疫情蔓延或交叉感染。

抓指导监督,持续规范慈善组织捐助行为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为充分发挥各级慈善组织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省民政厅发布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的公告,对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慈善组织,及时将单位信息、联系方式、物资接受流程及捐赠事项向社会公布,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引导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党组分管领导和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还专门深入省红十字会进行督导检查,指导慈善组织规范开展捐赠活动。

各地民政部门依法指导红十字会和各慈善组织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规范慈善组织捐赠行为。各级慈善组织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财务制度、项目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款物接受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并及时按规定和捐赠人意愿分配捐赠款物,定期发布捐赠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抓救助服务,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省民政厅适时调整政策规定,简化审批程序,在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做到当月审批当月发放;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下放审批权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时对疫情患者家庭救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各地民政部门以不同形式组织人员全方位、网格化摸排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家庭基本生活,准确掌握疫情影响情况,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特别是新冠肺炎患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天水市张家川县第一时间为确诊的1名低保家庭开展先行救助,及时发放临时救助金1万元;临夏州民政部门及时下拨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4229.1万元,为先行救助提供了资金保障;两当县民政局为无户籍“三无”人员发放临时救助金1.048万元。

对新冠肺炎患者家庭特别是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成员中有行动不便、缺乏自主行为能力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的,乡镇(街道)、村(居)干部积极协助采购配送米、面、油、煤炭等生活用品,上门服务,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对因父母隔离治疗导致无人监护的儿童,各地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安排专门机构或场地,做好临时监护照料工作。

抓宣传引导,不断汇聚疫情防控合力

按照“依法发布、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要求,省民政厅在门户网站开设“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栏,主动与主流媒体对接,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传递中央和省上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加强防控措施宣传解读,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截至目前,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发布疫情防控宣传信息201条,各地民政部门做法在《甘肃日报》和省疫防办每日专报等刊登24篇,部分被民政部网站转发。

为整合疫情防控社会力量,省民政厅及时发出倡议,动员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和志愿者等各方力量依法规范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团体积极响应,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凝聚起了同舟共济、共同战“疫”的强大合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特点和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支持、个案服务、心理援助等服务,成为疫情防控的一支重要力量。

特别是全省已有29个社工机构、152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和志愿者参与了心理援助行动,设立112条心理援助热线,向公众义务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

本版供稿: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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