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0年02月07日
第02版: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

【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

我省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愈者完成医保报销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秦娜)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2月3日上午,根据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的报销政策,陇西县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潘某某办理了医保报销。潘某某医疗总费用11016.9元,基本医保补偿6621.2元,个人自付费用4395.7元由财政承担。

潘某某于1月22日因发热症状在陇西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月24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过11天的精心治疗,2月2日核酸检测认定及省级专家会诊后认为符合出院标准,决定解除隔离,准予出院。

按照相关政策,陇西县对确诊、疑似及住院留观病人的医疗费用全部通过医保报销和财政分级兜底,全部给予解决,个人不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

本报兰州2月6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秦娜)今天,兰州市医保部门完成2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痊愈患者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报,共发生医疗费用49895.26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36287.31元,大病保险报销1286.65元,财政资金全额补助个人自费部分12321.3元,患者个人实现“零跑腿”“零自付”。

其中,患者吴某某于1月21日因发热症状在兰州市肺科医院住院治疗,1月23日被确诊为甘肃省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过12天的精心治疗,2月2日符合标准出院。患者谷某某于1月24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过13天的精心治疗,2月4日符合标准出院。

兰州市医保部门根据省医保、财政、卫健等部门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对确诊和疑似住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通过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全部给予解决,个人不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

今天,兰州市医保经办部门按照“第一时间审核、第一时间结算、第一时间拨付”的原则,完成首批2例出院确诊患者的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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