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0年02月07日
第02版: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

省工信厅发出通知要求

确保员工安全健康 有序组织复工复产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齐兴福)2月5日,甘肃省工信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工信系统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全省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要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按时正常开工开业;连续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其他企业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自身实际,在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前提下,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

通知强调,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企业复工前,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要求,各市州工信部门要建立复工企业清单制度,按照“重点培育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先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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