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0年01月17日
第10版: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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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聚合支付平台规范发展

邹晨莹

如今,扫码购物这样的消费场景,和柴米油盐一样成为百姓日常。细心的消费者已经注意到,以前商家柜台上分别摆着微信、支付宝、百度钱包等多个第三方支付二维码。但现在,很多商户只放一个二维码,就能接入所有拥有牌照的支付平台。各家第三方支付的聚合通道,被称为聚合支付平台。

从效果来讲,聚合支付化解了移动支付“最后一公里”的不便。对于消费者来说,支付更简单,不用再选择扫哪家的二维码,使移动支付更方便;对于商家来说,收银更便捷,且不用对每个支付工具进行分类对账。因而聚合支付获得市场各方青睐。然而,由于聚合支付平台处于无牌照运营阶段,不需要缴纳备付金,做一个应用即可接入第三方支付平台,进入门槛几乎为零,这也埋下了一些风险。

堵住监管漏洞,让技术更好发挥正面效应,需要社会治理精准发力。一些聚合支付平台“剑走偏锋”,以聚合支付为名,行非法网络支付之实,或截留商家资金卷款跑路,或利用所谓的“资金池”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不久前,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公安机关破获多起非法网络支付案件,打掉一批非法聚合支付平台。其中,深圳爱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打着“聚合支付”的幌子,从事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截留商家资金,涉案金额92亿余元。如何推动聚合支付平台的规范发展,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事实上,早在2017年,央行就下发《关于开展违规“聚合支付”服务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2018年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聚合支付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相关标准从安全技术、安全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范。但随着聚合支付向纵深发展,在事前准入、事中监督、事后处罚等方面的监管体系亟待细化完善,相应的准入标准、法规条文需要尽快研究出台。

监管亮剑和创新创业并不矛盾,而是为了更好推动新业态稳健发展。对监管来说,最重要的是在刚性和弹性之间寻求最优解,在精准精细上下功夫,不能搞“一刀切”。在机制上,能否坚持系统治理,整合力量,避免“各管一段”的治理模式?在市场上,能否推动条码支付互联互通尽快实现,形成更加开放、公平有序、更为健康的支付产业生态?这些问题需要从实际出发进行考量。实践证明,在充分吃透技术原理、吸收专业意见的基础上,因时因事不断进行调整,才能提升监管的专业性、有效性和前瞻性。

监管和包容并不相悖,这是各方对待创新的基本共识。少了积极包容,移动支付的应运而生便无从谈起;没有审慎监管,移动支付难以长远健康发展。影响力较大的平台理应坚守作为支付中介的定位,树立服务用户的意识;行业内部亦需引导和支持平台完善管理、守法经营,以日渐健康规范的姿态前行。打造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协同的共治格局,才能真正拓宽支付行业未来发展的广阔空间。

让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摆脱“成长烦恼”,考验社会治理能力。答好这道治理命题,既要多方合力探索适应技术发展的风险防范体系,更要构建与创新趋势相匹配的社会治理体系,从而消除潜在风险,推动新业态健康规范发展,更好满足群众期待和需求。(摘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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