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杜雪琴)为科学合理确定各级政府科技投入的边界和方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科技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方案》要求,要抓紧形成完整规范、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科学界定、合理划分科技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其中,省级财政侧重支持在省内、全国以及国际范围上有基础、有优势、有潜力的重大科技项目技术开发和转化应用,市县财政侧重支持区域内有关科技项目技术开发和转化应用,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
《方案》提出,科技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根据科技事项公共性层次、科技成果受益范围、组织实施主体级次等属性,以及科技管理分类改革推进情况等,对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等八个方面从中央、省级、市县三个层次进行划分,列明了支出责任。
《方案》提出,将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形成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更加高效配置科技资源、更加激励科研人员创造性活动、更加强化科技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的良性科技创新局面。建立健全政府投资与社会化筹资相结合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机制,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