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9年12月30日
第04版:公告

关于举办第二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汽车平安购购车补贴交强险活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促消费、稳增长、惠民生安排部署,挖掘汽车消费潜力,繁荣活跃汽车消费市场,定于2019年12月30日起,开展第二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汽车平安购促消费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第二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汽车平安购购车补贴交强险活动自12月30日9:00正式开始,按照“总量控制,先购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补贴交强险车辆数为5000辆,补贴完规定数量后,活动立即终止。活动终止后,在兰州市商务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微信公众号、甘肃人保财险公众号、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等,共同发布“关于终止第二届‘畅享兰州·乐购金城’汽车平安购购车补贴交强险活动的公告”。在此期间,符合本公告第二条条件的消费者均可享受交强险补贴。

二、补贴范围

活动期间,凡购买7座及7座以下家庭自用载客汽车(含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客货两用汽车),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均可享受交强险补贴(一次性补贴)。享受交强险补贴条件如下:

(一)购车主体须为个人消费者,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团体购买。

(二)活动期间,凡在兰州市范围内已纳入统计部门限额以上企业名录库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附后)购买新车,购车时间和办理交强险的时间须在活动期限内,具体时间以购车发票和保单为准。

(三)所购车型为7座及7座以下家庭自用载客汽车,且投保时按照家庭自用性质投保,投保人、被保险人、车主一致均为同一自然人。

三、补贴流程和方式

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购买新车后,凭购车发票原件、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和消费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自由选择在兰州市范围内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各营业网点,或其设在各汽车销售企业的车险服务机构办理交强险业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负责对消费者提供的发票及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对符合条件可以享受交强险补贴的消费者,向其开具交强险保单(保险期限为12个月),消费者无须另行支付交强险保费,但随交强险保单一同产生的车船税等费用,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业务咨询电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0931—8447599(周一至周五,9:00—17:00)

监督投诉电话:兰州市商务局

0931—8847470(周一至周五,9:00—17:00)

兰州市商务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19年12月30日

2019年全市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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