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9年06月21日
第11版:百花

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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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阿建

人邻

在北京的时候,跟汪曾祺先生见过几面。一次去先生家,是一个夏天的下午。敲开门,是先生的女儿。先生还没有起来,女儿去问,先生说没有约呀!女儿笑着对我们说,你们什么时候和他联系的?我说是昨天晚上。他女儿又笑了,晚上他老是喝得晕乎乎的,说完,就忘了。

汪先生的著作,谈吃的地方很多,不仅是散文,在小说里也有不少。文学大师里面,谈吃的,一是梁实秋,二就是汪曾祺了。但是,梁实秋是富贵人家出身,有些奢侈,吃一碗炸酱面、卷饼,也要配着七八样菜,过分;汪曾祺则是平民百姓,虽然有些文人气,但谈起来叫人亲切。

最早看汪先生谈吃食的文字,是他在西南联大念书时候说的大煮干丝。几个学生去茶馆里叫了茶,配上大煮干丝,风味别具。大煮干丝是什么?手边将好有《中国烹饪百科全书》,一查,原来正巧,这道菜竟然是江苏小吃。我看汪先生散文的时候,对何谓大煮干丝,心存疑惑。煮便是了,为何叫做大煮?似乎有极为讲究的噱头在里面。在书中一看,还真是这样。大煮是扬州人的说法,所谓先烫后煮,谓之大煮。为何先烫一道?为的是除去豆腥味。大约是国人吃惯了,据说在西方豆腐的推行颇为费周折,为什么?豆腥味。洋佬们着实吃不惯。大煮干丝是由清代的九丝汤和烫干丝发展而成,以色调清淡、口味清鲜、风格清雅著称。做起来还是有几分麻烦。豆腐干做原料,用极好的刀工片成薄片,再改刀,切成细丝。多细,粉丝那样。入沸水中烫过,出水再烫。为何要烫两遍,我不知道。从炸鸡分几次炸透的道理讲,我推测,大约是为了保持相对的嫩,免得把豆腐丝烫老了,烫僵了。接下来是浸在鸡汤里,先入一道味。再加虾子、猪油(是为了避免豆腐的味道“寡”)、精盐,慢慢煮,把汤里的味道煨透。上桌的时候,配上熟的虾仁、鸡丝、火腿丝、笋丝等,点缀烫熟的碧绿的豌豆苗装盘。

这样的大煮干丝,当然是佐茶的妙品。据汪先生讲,那时,最后店家是按碟子的数目收钱的。有调皮的学生,随手就将碟子抛在茶馆一边的湖水里。汪先生干过这样的事情没有?记得问过他,他只是一笑。以汪先生的性格,不会多,但一两回乘兴,还是难说的。我看着汪先生笑眯眯的样子,觉得他说起这个的时候很乐。

在汪先生的文字里,他是很怀念家乡的。他不说如何的怀念家乡,是说他的家乡的小吃。他写荷花,写完了荷花的时候,他不忘记说一句:“荷叶粥和荷叶粉蒸肉都很好吃。”

他写《故乡的食物》,里面有一篇《炒米和焦屑》。他在这篇散文的最后写道:“炒米和焦屑和我家乡的贫穷和长期的动乱是有关系的。”炒米自然不会好吃到哪里去,但是直接就可以食用。天寒地冻,百姓家里来人,一把炒米,用滚热的水一沏。有汤有米,也可以算是简单的招待。焦屑更不是什么好的东西,焖米饭,锅底半焦的东西便是。这是百姓在生活中舍不得丢掉的东西呀。

这样一个人,是有趣的人。没有人会想到,就是这个汪曾祺,他甚至会用一把放大镜去观察顾闳中的名画《韩熙载夜宴图》。他在看什么?说来几乎没有人会相信,他竟然是在观察这些人在吃些什么!他甚至看出来,其中一道菜有点像是外面滚了米粒的蓑衣丸子。还有一碗鲜红的,是带蒂的柿子!

他的小说中,有一篇写了一个乡间医生,叫王淡人。他平常的时候,会带了鱼竿去钓鱼。可他是怎样的钓鱼呀?他是带了小锅、炭火、调料去钓鱼的。钓上一尾鱼,他顺便就洗净了,就手搁在随身带去的小锅里煮了。一边看书,漫不经心地等着把鱼炖好。这样的生活,也许就是汪先生向往的吧。

这样一个人,还喜欢咸菜。他会注意到,他的家乡腌咸菜腌得最好的是尼姑庵。这其实是很忧伤的句子,但汪先生掩饰了,只是露出了其中的美。汪先生实在是吃过很多的咸菜,北京的水疙瘩,天津的津冬菜,保定的春不老。尤其是对春不老,汪先生是怀着对生活的感激写的,他写道:“我吃过苏州的春不老,是用带缨子的很小的萝卜腌制的,腌成后寸把长的小缨子还是碧绿的,极嫩,微甜,好吃,名字也起得好。”一个会认真思索咸菜的人,一定是会进入事情的背后的。生活的艰辛磨蚀不了这样的人。汪先生也曾有过艰难的日子,那是在张家口下放的时候。他写一车人因为去拉土豆,才有机会在贫瘠的日子里好好吃一顿土豆。那些人几乎是吃了一麻袋的土豆,那是多么香甜的土豆啊!一个在艰难的日子里依然能体验到生活最为简朴味道的人,才是真正懂得生活的人。他顺从,但决不妥协。

阿城写过臭冬瓜,那是比臭豆腐要臭得多的东西。记得他的大意是说,那得多么艰难的日子,才教会了人们下咽这样的东西。

汪先生也写过家乡的咸菜茨菇汤。他写道:“我小时候对茨菇实在没有好感。这东西有一种苦味。民国二十年我们家乡闹大水,各种作物减产,只有茨菇却丰收。那一年我吃了很多茨菇,而且是不去茨菇嘴子的,真难吃。”这温暖的人,是在回味他故乡,尽管那时候贫穷,那些东西真的很难吃,但毕竟是他的过去,是他的小时候。但是一切毕竟都过去了呀!

也还是这样一个人,去街上买菜的时候,遇到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因为那个人不会做牛肉,他会不厌其烦地详细给她讲各种牛肉的做法。

一位美国的女作家来华,直言要去汪先生家里吃一顿饭。据说,她很满意。汪先生给她做了四道菜,什么菜,我记得其中一道是用鲜贝炖的小萝卜。汪先生在这位女士吃着他的鲜贝炖小萝卜的时候,在想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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